新聞動態(tài)-英聯招聘
您現在的位置是: > 首頁 > 最新動態(tài) > 信息閱讀

辦理住房公積金須知

  凡委托人事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保管人事檔案的個人存檔人員,方可辦理住房公積金的開戶交存、轉入、轉出、對賬、支取、銷戶等業(yè)務。具體事項介紹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的開戶和交存

所需資料:
 存檔個人辦理開戶需持身份證及復印件、1張1寸彩照、存檔卡,申領填寫《存檔人員住房公積金登記表》。
 繳費標準:
  1.我中心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12%。(個人繳存12%,單位繳存12%)
  2.個人開戶的,月繳存額相當個人收入水平的24%,一般按整百元繳存: 200元、300元……2682元。(月繳存額除以24%等于月收入,月收入與購房貸款額度有關。)
  3.月繳存額一經確定,自每年7月至次年6月期間(一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住房公積金的轉入和轉出
  1.凡需要將在原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我部住房公積金專戶管理的,需辦理開立個人新賬戶手續(xù),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建立了新帳號后,a.原單位在市屬各管理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自動合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前提是:在我中心開戶時,原單位必須是封存狀態(tài)),b.原單位在中直、國管、鐵路公積金分中心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由我部開具 “轉移開戶證明”,交原單位,由原單位負責辦理公積金轉移。
  2.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轉出我部住房公積金專戶時a.轉入單位在市屬各管理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自動合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前提是:轉入單位時,我中心必須是封存狀態(tài))。b.轉入單位在中直、國管、鐵路公積金分中心立戶的,憑建設銀行打印的有效期內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書”。

三、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提取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提取人銀行卡的復印件(銀行卡類型見附表)
  3、如配偶方為主買房人,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如未建住房公積金,需單位出具未建公積金證明或檔案所在部門出具未建公積金證明。
 。ㄒ唬┵徺I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除提供以上3項材料還需提供:)
  1、購房合同或協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合同復印件只需提供包含買賣雙方名稱、住房面積、房屋座落地址、購房金額和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內容的部分)
  2、購房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ǘ┵徺I二手房(除提供以上3項材料還需提供:)
  1、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ㄈ﹥斶住房貸款本息(除提供以上3項材料還需提供:)
  1、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合同的復印件
  3、首付款發(fā)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注意:
  1、請使用 A4紙復印
  2、初次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手續(xù)的人員請于每月10-14日交送材料。
  3、無論何種原因沒有按時交納住房公積金,月結算匯繳時均按封存處理,交費狀態(tài)中斷。封存期不能申請貸款,恢復交費后方可啟封。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方莊管理部地址:
  方莊芳城園三區(qū)18號 (方莊環(huán)島向東150米,十字路口東北角,工商銀行辦公樓東門)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方莊管理部電話:67690495(前臺)67690494(貸款)
全國人才流動中心(和平里)住房公積金
  業(yè)務電話:64221825

政策咨詢: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戶服務系統電話:96155

發(fā)布日期:201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