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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修改勞務派遣將在12月份提交至人大審議

  涉及億萬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合同法》修改,在沉寂數(shù)月后,又有了新的進展。
  2012年11月17日,在湖北省武漢市舉行的第四屆中部人力資本論壇上,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社部”)勞動關系司副司長趙國君透露,《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稱《草案》)將在今年12月份提交至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而審議通過的修訂草案預計會在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jù)了解,截至目前,《草案》的重點并沒有發(fā)生變化,依然是鎖定“勞務派遣”,以解決目前中國勞務派遣被濫用的問題,其核心是明確勞務派遣的“三性”,以及對勞務派遣企業(yè)的規(guī)范。
  法律專家預計,一旦重點規(guī)范“勞務派遣”的《勞動合同法修正案》開始實施,將會改善勞務派遣被濫用的現(xiàn)狀,加大不法用工企業(yè)的法律風險。但記者了解到,鑒于部分企業(yè)使用“勞務派遣”的規(guī)模過大,“勞務外包”可能取代“勞務派遣”成為企業(yè)新的用工途徑。
  爭議尚存
  在今年3月結束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表示,今年要修改《勞動合同法》。6月底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初次審議了《草案》。
  7月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外公布《草案》,并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在1個月的期限內(nèi),共有131912人次對《草案》提出各類意見557243條,創(chuàng)下了國內(nèi)法案公開征求意見的最高紀錄。
  此前,一位參與《勞動合同法》修改工作的專家向記者透露,全國人大法工委方面原計劃將進一步修改后的《草案》,于10月下旬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并爭取《勞動合同法》的修改工作在今年完成。
  但事實上《草案》未按原計劃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業(yè)內(nèi)人士透露是由于《草案》涉及事業(yè)單位和國企等眾多的利益群體,引發(fā)了激烈的爭議。
  上述專家透露,今年10月上旬,全國人大法工委曾召集國務院法制辦、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方面,協(xié)商如何進一步修改《草案》。由于在部分修改內(nèi)容上分歧較大,經(jīng)過反復討論仍未取得一致意見。
  最大的分歧就在勞務派遣的三性界定上。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務派遣一般應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該法并未對如何界定“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做出明確規(guī)定。
  《草案》對實踐中模糊不清的“三性”范圍做出了界定,通過設立行政審批等方式提高勞務派遣機構的準入門檻,并加大了違法處罰力度。臨時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存續(xù)時間不超過6個月;輔助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為主營業(yè)務崗位提供服務;替代性是指用工單位的職工因脫產(chǎn)學習、休假等原因在該工作崗位上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nèi),可以由被派遣勞動者替代工作。
  上述專家透露,目前,對于勞務派遣的“三性”問題上,主要有兩種意見,一種觀點認為,《草案》對“三性”的規(guī)定太過模糊太籠統(tǒng),在實際執(zhí)法中存在相當?shù)碾y度,因而建議進一步明確細化。
  另一種觀點認為, “三性”問題不應該再糾纏,而是直接規(guī)定,用工單位應將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兩年的勞務派遣工轉(zhuǎn)為勞動合同制職工。
  11月21日,記者就上述問題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求證上述問題,但未獲回復。
發(fā)布日期:2012-11-25